实验室设计基础
01 设计依据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 50881-2013《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50447-2008《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标准》GB14925-2010《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 661-2020《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17《基因检验实验室技术要求》SN/T 1193-20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27025-2019《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GB/T 32146.1-2015
02 设计流程
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如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迁建,从项目规划至落地,需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完成,从设计深度上分为三个阶段:概念设计、大纲设计、细节设计。前期规划,设计单位应该积极与使用单位沟通,协助使用单位确定工程总体的目标和方向,通常需要确定以下问题:项目前期,设计单位与使用单位需要针对项目确定下列问题:根据初步设计的确定内容,逐项展开并补充深化设计,关键点如下:
03 工艺平面规划
实验室的工艺平面一般采用模块化为基础,结合实验室所需尺寸和系统的成本,使其实际的建筑面积比率达到应有的效率,创造一种安全的实验环境,提高使用率。建议模块宽度为3.5m左右,长度为7.5m左右,具体尺寸按需确定。实验室的吊顶高度需要为风系统及水系统预留空间,所以会比普通房间低。下面列举几个常规的吊顶设计高度:
1. 常规化验室/理化室建议2.7m,吊顶上方净空0.8m,层高3.5m以上;2. 动物/洁净/生物实验室建议2.4m,吊顶上方净空1.2m,层高4.0m以上。(1)一般实验室的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大概分为以下三种:
1. 实验室的核心工作区和辅助功能区分别位于安全走廊的两侧,避免辅助功能区影响整体布局的灵活性。(如图1)
2. 安全走廊两侧分别设置核心工作区,其中一侧单独加配辅助功能区并紧邻安全走廊,核心工作区靠近外窗。(如图2)
3. 安全走廊两侧分别设置核心工作区和辅助功能区,辅助功能区邻近安全走廊,核心工作区靠近外窗。(如图3)
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可靠、使用合理、分区明确、流程顺畅、互不干扰,布局可分为分散式和集中式:
分散式主要是把实验室的核心工作区、辅助功能区以及办公管理区分别设置在不同的区域内,有利于满足各种类型的实验对通风、洁净空调、工艺用水用电及工作流程流线合理要求。集中式主要是为了方便工程系统的设置,将不同性质的实验室,在规划区域内按一定顺序合理的布置在一起,注意避免容易造成交叉干扰和难以隔离的实验。实验室的核心工作区、辅助功能区及办公管理区,应合理安排建筑面积,做到分区明确、联系便捷、互不干扰。占比总结数据如下:核心实验区0.6,辅助功能区0.2,办公管理区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