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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科研体制陈规窠臼 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
2019-04-10 11:08:00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建设国家实验室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乃至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中美贸易摩擦使这个必要性更加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予以重点提出。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年初召开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连续提及“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的总要求。今年全国“两会”最后正式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在之前版本上又增加了这个“布局”和“重组”的内容,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安徽、浙江等多个省份都不惜重金投入,努力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

  一、我国国家实验室建设的艰难探索

  从1984年依托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的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和依托于中国科学院建设的正负电子对撞机国家实验室算起,已合计筹建了近20家国家实验室,领域涵盖海洋、航空航天、人口与健康、核能、新能源、先进制造、量子调控、蛋白质研究、农业和轨道交通等,而新世纪筹建的国家实验室中目前仅有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实现了“去筹”。其中,6个“国家实验室(筹)”已正式获批组建“国家研究中心”。大多数筹建国家实验室未能去筹的原因,与不能跳出传统学科性依托和传统科研管理体制有极大关系,尤其是较早设立的国家实验室所属领域过窄,不能实现大跨度协同和完成战略性任务。面对当前以重大基础设施为依托推进科技创新的范式变革以及发达国家对我国在关键技术领域的垄断与封锁,立足自身力量建设国家实验室以推动战略性、原创性、基础性科技创新已迫在眉睫。

  二、在发展定位和任务承担上必须体现高端引领的特征

  国家实验室应做好顶层设计,创新组织架构与管理体系,跳出传统科研体制易于带来的分散、封闭、低效弊端,搭建学科跨度大而有机融合、队伍体量庞大而协同有力、创新活力充沛而宽松适度的运行框架。国家实验室不应再参与一般竞争性项目申请,既是要避免与其他创新主体形成的“非均衡竞争”,也是要避免可能带来的管理束缚、方向分散和创新短视。同时,政府应保障国家实验室充分的稳定性经费支持与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为实现自由探索与独立研究、保证公益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环境。尤其在建设初期,更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优势,积极承担、主动对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如科技创新2030)、整合外部科研力量联合攻关。

  三、跳出陈规窠臼的关键是处理好行政推动与内源发展的关系

  新的国家实验室建设初期,以行政力量推动资源投入、组织协调、条件保障等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但应着力实现从外生动力到内生动力的转变,建立起其内源发展机制。正所谓借助外力,不如修炼内功。国家实验室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未来科技发展前沿凝练重点研究方向。要更加充分发挥战略科学家在设计科研计划和推动实施科研任务中的实质性主导作用,构建高端平台、学术网络、创新团队;同时带动管理团队的领导力、科研领军人才的影响力以及争取来自国家和社会多方面外部资源的能力的提升,进而能够不断集聚高端创新资源。而来自政府,无论是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推动则逐步过渡到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两个方面,为内源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四、管理模式上要跳出传统体制并体现新型研发机构特色

  国家实验室不应再囿于以编制管理为核心、以行政性考察为主要绩效管理方式的传统体制,而应以灵活高效为根本出发点,采用开放透明的新型研发机制,充分释放科研人员的研究活力与创造力。具体来看:一是采用合同制、年薪制等市场化聘任方式,减少传统人事制度带来的管理繁苛并剔除住房、子女就学等体制内福利性分配;二是赋予首席科学家充分的经费使用权和资源配置权,让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和自主选聘科研团队、主导科研绩效评价,注重创新结果和创新实绩考察;三是强化多学科、多主体、大跨度的创新平面协同,建立跨区域多点分布的科研网络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国家实验室的高端辐射功能;四是严格执行科研人员动态流动制度,以重大科研核心平台为中心、通过联聘制整合国内高水平科研人才资源,注重吸引国内外一流大学、顶尖科研机构和领军型企业的研发人才进入国家实验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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